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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金桥140余户业主新家未入住使用年限只剩34年 |
| 2008年4月30日 11:33:11 来源:新闻晨报 |
当初买房时,业主陈红雨根本没有想到,自己会眼睁睁看着房屋建成后却不能按时交房入住,也无法办理相关产证,并且这种情况会持续近两年;更让她想不到的是,如果要住进自己的新居,还要自己写下申请书,一旦房屋出现问题要自己负责。
日前,业主陈红雨向晨报反映了她在浦东新金桥路1088号中惠广场购买新房所遇的麻烦事。据了解,与陈红雨同样遭遇、签订该楼盘商品房交易合同的共有140多户业主。
笔者调查时发现,该楼盘是1994年8月拿到预售许可证的,目前该楼盘的合法使用年限只剩下34年,且楼盘因涉及超规划建筑5700多平方米而被有关部门处罚。开发商今年3月13日拿到的规划合格证中,土地使用性质由原来的商住、办综合变更成了公共设施,这给业主的产证办理带来了重重困难。
■业主投诉
延迟交房近两年,入住需申请
昨天,笔者来到新金桥路1088号的中惠广场,3幢大楼已建成,且配套设置也已到位,其中A幢28层的高楼已经有公司进驻,B1、B2两幢19层的大楼底楼也有商铺营业,但楼上只有少数几户业主入住。
业主陈红雨向笔者介绍,她是2005年8月了解该楼盘的开盘情况的,当时从房产交易中心查询,相关批文都很全。当年10月,陈红雨就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,并办理了相关银行贷款。让陈红雨没有想到的是,楼盘2006年底建成后,开发商却一直无法提供《房屋交接书》,更无法办理相应的房产证。
据业主朱春晖介绍,与他和陈红雨一样在苦苦等待楼盘大产证的业主至少还有100多户。“大约有20多户业主因为急着用房,已办理了入住手续,但入住前必须填写一份申请书,申请书要提到,房屋设施已经齐全,但还不具备合法入住条件,属业主自愿要求入住,如果入住,可以不交物业费,但将放弃索赔违约金的权利。要我们写这样的申请书,明显就是告诉我们,如果房子出问题,到时就由我们自己负责。”
■晨报调查
“新楼盘”使用年限只剩34年
笔者通过网上房地产查询了中惠广场B幢预售许可证,发现其发证日期是1994年8月8日,房屋类型为商住、办综合楼。笔者注意到,许可证上的使用期限为1992年12月15日至2042年12月15日。
据了解,该楼盘1994年拿到许可证后就开始预售,当时是作为外销房出售的,后来由于资金原因,工程进行到一半被叫停。2003年,资金问题解决后,开始第二次销售,又因种种原因迟迟不能开盘,许多预付定金的客户最后连定金都未能拿回。算上2005年底的再次开盘出售,该楼盘已经是第三次“叫卖”。而这三次“叫卖”,楼盘分别用了“金领公寓”、“碧云公社”、“联创国际”三个名称。
陈红雨说:“之前一直以为该楼盘是2005年才新开的,根本就不知道该楼盘的实际情况,在签订合同时,代理商、开发商根本就没有提过,一般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,如果当初知道这个房屋只剩下一半的使用年限,我是绝对不会买的。”
据业内人士介绍,国家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没有统一规定,一些地方规定了有效期,但逾期后可以申请延期。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将期房进行预售时应当具备的条件,在领证之时,房屋尚未竣工,因此取得预售许可证并不能保证将来工程不会出现问题,如果出现问题,开发商有义务将实情告知购房人。
■权威说法
两幢大楼已被暂停预售
房屋产证为何迟迟办不下来?昨天,笔者在陈红雨的陪同下,带着商品房预售合同来到浦东房产交易中心,通过查询,工作人员称,此预售合同是正规的合同,具有合法性,但目前无法办理相关产证,因为涉及到超规划及土地用途有异。
销售数据显示,该楼盘中的A幢作为办公楼可继续出售,但B1、B2两幢作为居住用的已被暂停预售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称,他们是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,B幢作为居住用途的性质发生变化才被暂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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